个独公司转让
- 供应商
- 上海尔之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认证
- 联系电话
- 021-69978886
- 手机号
- 13916192227
- 联系人
- 崔先生
- 所在地
- 上海市金山区学府路589号
- 更新时间
- 2021-04-21 13:01
1.投资者为一个普通合伙人;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严禁从业盈利性主题活动的人,不可做为投资者申请办理开设个人独资企业公司。2.有合理合法的企业名字。个人独资企业公司的名字理应两者之间义务方式及从业的运营相一致。3.有投资者申请的注资;4.有固定不动的生产制造经营地和必需的生产运营标准;做为生产制造经营地的房子理应合乎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并可以出示合理合法的房屋产权证明和应用证实。5.必须的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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