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到桂林船运 潍坊到海南临高海运

供应商
青岛煜之航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认证
报价
1888.00元每TEU
船公司
速易递
船期
周三
航程
8天
联系电话
13969830091
手机号
13969830091
联系人
刁彦翠
所在地
青岛市李沧区青山路601号12号楼1单元101户(注册地址)
更新时间
2022-04-01 00:00

详细介绍

潍坊到桂林船运 潍坊到海南临高海运

主要经营山东往返国内沿海地区内贸门到门的海陆联运运输,在国内已经形成了以珠三角为主体覆盖华北、华南等沿海地区及长江角洲区域等各省水陆、陆路联合运输网络。我司坐落在黄岛码头附近,对于客户的货物我们可以随时跟踪,方便及时、准确的把信息反馈给客户,免去您的后顾之忧!煜之航海运代理有限公司拥有一批勤奋的、高素质的、敬业的员工;高效、快捷的车队;诚信、守时的集装箱海运代理公司,更有大批诚信的、的合作客户。公司引入先进的、科学的管理理念,竭诚地为您提供的、让你微笑的服务。行业位置:国内海运货运公司 

应托运人要求签发提单是承运人的法定义务,承运人不签发提单而签发“电放提单”一般是基于托运人的申请。由于“电放提单”并不是提货凭证,不是物权凭证,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提单,托运人手中持有“电放提单”并不能成为其收取货款的保障。在国际贸易货款结算采用汇付或托收时,托运人在已经收取货款情况下使用“电放”方式比较安全,在没有收取货款情况下使用“电放”则是给予买方(收货人)充分信任。如果采取信用证方式结算,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电放提单”必定不符合信用证的单据条款从而构成“不符点”,开证行的拒付将使卖方无法通过信用证获得货款。

另外,该条款还规定:装运的货物如系易腐货物、低值货物、活动物(活牲畜)、甲板货,以及卸货港承运人无代理人的货物,运费及有关费用应预付。

该条款通常还规定,货方负有支付运费的义务。即使船舶或货物在航行过程中灭失或损害,货方仍应向承运人支付全额运费。如货物灭失或损害的责任在于承运人,则货方可将其作为损害的一部分,向承运人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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