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在外国的涉外公证/书,是否可以向我国驻外使馆申办领事签章?
答:我国驻外使馆不掌握国内公证处或其他出证机构的签字或印章备案,不便核实文书真伪,因此原则上不受理国内出具的公证/书或其他文书的签章申请。当事人应将文书送回国内,按正常程序补办签章处或外交部委托的地方外办的领事签章和文书使用国驻华使馆的签章手续。
问:哪些文件和单证可以办-理领事签章?
答: a:各类涉外商业单证,如:原产地证、商业inv、 提单、检验证明、船证明等;
b:与涉外商事活动相关的各类文件,如:合同、报关单、授权书、营业执照、资信证明、投标文件等。
问:什么机构可以代理领事签章业务?
答:我司利用自身的网络优势,且长期的工作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以出签迅速、便捷的工作风格为出口企业提供了良好的服务,赢得广大出口企业的信赖和欢迎。
文件要求:
1、下列使馆要求所有签章文件一式两件:
菲律宾、泰国、委内瑞拉、乌兹别克斯坦、意大利、土耳其。其中 一份供使馆留底(不收签章费)
2、下列使馆要求提供签章文件的复印件,复印件份数如 下表:
埃及、也门、伊朗、、印尼、老挝、巴基斯坦、埃塞俄比亚、卢旺达、安哥拉、莫桑比克、坦桑尼亚、印度 以上国家提供一份复印件
刚果共和国 提供二份复印件
阿联酋 提供一份(产地证) 复印件 提供二份(ci) 复印件
利比亚 提供四份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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