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安全法和欧盟负责人可以共用吗? 欧代的职责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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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易迈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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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827765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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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社区雪岗北路374号金莎莉厂房2栋3层301(注册地址)
- 更新时间
- 2021-03-15 16:12
有收到客户的一个问题,客户问我安全法是不是可以和欧代共用。
在这里说明下,产品安全法prodsg=欧代=欧盟负责人=欧盟授权代表
欧代的全称是欧盟授权代表,是指由位于欧洲经济区eea(包括eu与efta)境外的制造商明确指定的一个自然人或法人。该自然人或法人可代表eea境外的制造商履行欧盟相关的指令和法律对该制造商所要求的特定的职责。
1)负责与欧盟范围内各guojia的监管机构联系,处理设备投诉、不良事件及召回等工作;
2)根据要求,保存技术文件或ce符合性声明,以供主管当局检查;
3)受制造商的委托,在欧盟进行产品注册,申请欧盟颁发的自由销售证书;
4)提供产品包装、标签和使用说明书等上面需要的欧代标识及其注册地址。
如果不指定欧代,会有什么影响呢?有以下几点:
1)公告机构需要先指定ec rep,然后才能颁发ce证书;
2)对于投放到欧盟市场的设备,必须在产品包装上标记ec rep;
3)如果不指定欧代,则产品可能会被海关扣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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