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转让费用
- 供应商
- 中创九洲(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认证
- 联系电话
- 18611342726
- 手机号
- 18611342726
- 联系人
- 崔经理
- 所在地
- 北京市朝阳区豆各庄黄厂西路1号A1栋二层22975
- 更新时间
- 2026-03-26 10:45
一手:北京律所转让 律师事务所
(1)
公司名称:北京律师事务所(有限合伙律所)
注册地址: 北京朝阳
注册日期: 2005年
注册资金:30万
转让原因:有别的业务,无力经营打理律所
(2)
公司名称:北京律师事务所(个人律所)
注册地址:北京海淀
注册日期:2017年
注册资金:50万
转让原因:因为法人年纪大了,所以不想经营了
律师事务所应具备的条件是: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律师;
(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且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
(四)有符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数额的资产
办理条件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律师事务所变更合伙人,包括吸收新合伙人、合伙人退伙、合伙人因法定事由或者经合伙人会议决议被除名。
新合伙人应当从专职执业的律师中产生,并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但司法部另有规定的除外。受到六个月以上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处罚期满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合伙人。
合伙人退伙、被除名的,律师事务所应当依照法律、本所章程和合伙协议处理相关财产权益、债务承担等事务。
因合伙人变更需要修改合伙协议的,修改后的合伙协议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