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办理条件

供应商
北京市新曙光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认证
报价
10.00元每个
手机号
13021112988
商务经理
李世科
所在地
北京市朝阳区通用国际中心A座1703
更新时间
2022-01-04 08:00

详细介绍

国际旅行社有三种类型,一种是国内旅行,一种是国内入境旅行,另一种是国内入境旅行和出境旅行

国内旅行需要的押金是20万,也就是俗称的国内社会

国内旅行、入境旅行、出境旅行所需的存款为140万,俗称国际社会

一、设立国际旅行社的条件:

1.缴纳金140万元;

2.持有国家旅游局颁发的《旅行社经理资格证书》总经理;

3.至少3名持有国家旅游局颁发的《旅行社经理资格证书》的部门经理;

4.取得会计师以上职称的专职会计人员;

5.充足的营业场所;

6.传真机、直拨电话和电脑等办公设备;

7.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联网的条件;

8.商务车等。

二、申请设立国际旅行社应提交的文件:

设立申请书:

(一)旅行社类别、中英文名称及简称、设立地点;

(二)企业形式、投资者、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三)、申请人、受理申请的部门全称、申请报告名称和提交申请的时间。

2.设立旅行社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 

(一)设立旅行社的市场条件;

(二)设立旅行社的财务条件;

(三)设立旅行社的人员条件。

3.旅行社章程应当符合法规;有关法律法规

4.旅行社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经理、会计人员简历及资格证书;

5.开户银行出具的资本信用证明,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报告;

6.营业场所证明;

7.操作设备的证明。

三、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的规定,设立国际旅行社应当直接向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并签署审查意见后,报国家旅游局,为三级制。

受理国际旅行社设立申请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符合条件的旅行社设立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签署审核意见,并报国家旅游局;国家旅游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正式向申请人出具批准文件或者不批准文件,并通知受理申请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如果你想拥有一家国际旅行社,一般有三种方案:

1.注册国内社,2年后申请国际社

2.购买经营满2年的旅行社,并符合升级国际旅行社的条件进行升级;

3.直接收购国际旅行社,直接经营;

资源:

北京国际旅行社

海南国际旅行社

广西国际旅行社

旅行社注册条件,旅行社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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