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需要什么条件办理 专业代办一条龙服务
- 供应商
- 厦门闽粤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认证
- 手机号
- 13950051603
- 经理
- 林志辉
- 所在地
- 思明区厦禾路988号10楼/19楼
- 更新时间
- 2024-11-22 08:31
所需条件
1.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符合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 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 》和《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等规定,建筑物应当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合格,经营场所符合工商部门关于经营场所的有关规定要求。
2.经营条件、储存条件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的规定。
3.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主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经考核,取得上岗资格。
4.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有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经营单位租赁经营场所或储存场所的,经营单位应当与经营场所或储存场所的所有者共同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需要注意的点
1.办理之前,一定要详细确认品名,危化证办好之后不可以随意变更品名。
2.企业凡是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管理人员均应当参加危险化学品知识培训、考核,取得相应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凡是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均应当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3.如果危化证在有效期内进行品名变更,需要重新办理危化证,有效期将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