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办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经营可证北京地区
- 供应商
- 北京大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认证
- 手机号
- 15810829367
- 总经理
- 余焰
- 所在地
- 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36号院5号楼首城国际C座942
- 更新时间
- 2024-09-20 07:00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经2004年6月15日局务会议通过,自2004年8月20日起施行。
申请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二)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和工作场所;(三)在申请之日前3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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