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深圳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试点注册流程以及细则解读
- 供应商
- 腾博智慧云商股份有限公司
- 认证
- 手机号
- 17665360161
- 市场部经理
- 卞锦
- 所在地
- 深圳市福田区沙嘴路红树湾壹号 1805
- 更新时间
- 2024-09-26 09:00
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可从事如下业务:
(一) 发起设立股权投资企业;
(二) 受托管理股权投资企业的投资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
(三) 股权投资咨询。
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应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基金业协会相关自律规则,遵循专业化运营原则,主营业务清晰,不得兼营与私募基金管理无关或存在利益冲突的其他业务。
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可依法在境内开展以下业务:
(一) 投资非上市公司股权;
(二) 投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和交易的普通股,包括定向发行新股、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
(三) 可作为上市公司原股东参与配股;
(四) 为所投资企业提供管理咨询;
(五)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基金业协会允许的其他业务。
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可参与投资境内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规章等相关规定,鼓励所投资的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直接投资于实体经济企业。
未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不得发起设立或受托管理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或内资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
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