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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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道商企业服务中心
认证
手机号
15021594806
联系人
卢小姐
所在地
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沪路99弄3号
更新时间
2025-01-10 09:58

详细介绍

  上海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需要满足的要求
  定义:
  从事专题、专栏、综艺、纪录、动画、广播剧、网络剧、节目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公司须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方可经营相关活动。
  办理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社会组织、企事业机构(不含在境内设立的外商独资公司或中外合资、合作公司),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其中公司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许可证 广播影视 广播证 广电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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