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中小企业开发软件新产品研发费加计扣除年报
- 供应商
- 广东腾创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认证
- 品牌
- 腾创软件测评
- 型号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范围
- 全国
- 联系电话
- 020-32206063
- 手机号
- 13825019240
- 经理
- 曾女士
- 所在地
-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068号2309室01房(仅限办公)(注册地址)
- 更新时间
- 2024-12-23 09:30
研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性活动。
加计扣除是企业所得税的一种税基式优惠方式,一般是指按照税法规定在实际发生支出数额的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数额。
科技中小企业开发软件新产品费用加计扣除年报:
年度申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表a100000行17“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的“金额”,对应附表a107010《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行26“(一)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的“金额”,填报纳税人本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合计;
当表a000000《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210-1”或“210-3”项目未填有入库编号时,表a107010行26对应附表a10701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行51“本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总额”;行26与行27“(二)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不可同时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