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条件及所需材料

供应商
上海道与商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认证
手机号
13262751513
联系人
高先生
所在地
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港路199弄2号
更新时间
2024-09-28 07:56

详细介绍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申请条件
  根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2004年广电总局令第34号)第六条,符合国家有关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产业发展规划、布局和结构,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备注:在境内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以及这些企业的境内再投资企业不具备申请资格)
  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和工作场所。注:管理人员(或专业人员)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包括编剧、导演、编导、摄像、表演学、电影学、播音主持、新闻学、汉语言文学(中文)、影视制作编辑、影视动画等。
  3、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被吊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申请材料
  1、《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盖章原件1份)-------附件一
  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盖章原件1份)
  3、法定代表人的简历原件-------附件二
  4、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三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明材料(盖章复印件1份);备注:管理人员(或专业人员)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包括编剧、导演、编导、摄像、表演学、电影学、播音主持、新闻学、汉语言文学(中文)、影视制作编辑、影视动画等。-------附件三
  5、办公场所证明复印件
  6、承诺书(盖章原件1份)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广播电视 广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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