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仓储危化品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备案+危化品许可证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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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壹佳达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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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福田区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深南路1003号)
- 更新时间
- 2024-05-20 19:00
深圳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备案的相关事宜:
深圳无仓储《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办理需具备以下条件:
(1)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符合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等规定,建筑物应当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合格;经营场地面积40平米以上、纯办公性质、300平以下提供大厦消防和物业开具没有进行二次装修的证明;300平以上提供二次消防、本栋大厦不能有餐馆、酒店;
(2)经营条件、储存条件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的规定;
(3)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主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经考核,取得上岗资格;
(4)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有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经营单位租赁经营场所或储存场所的,经营单位应当与经营场所或储存场所的所有者共同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由根据真实办理经验整理,有需要可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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