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印刷公司的详细条件

供应商
北京市新曙光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认证
报价
10.00元每个
手机号
13021112988
商务经理
李世科
所在地
北京市朝阳区通用国际中心A座1703
更新时间
2022-01-04 08:00

详细介绍

一、办理流程 

1、设立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或个人可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bai的电子政务网上下载并填写《印刷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连同《申请》

《印刷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章程》《验资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年内),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厂方房产或租赁证明。提交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印制管理处进行审核。

2、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在审核资料符合条件的基础上,对设立企业或个人进行实地考察后,为符合条件者颁发《印刷经营许可证》。

二、印刷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

1)有确定的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

2)有与出版物业务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发行人员。

3)有与出版物批发业务相适应的设备和固定的经营场所。

4)有相适应的注册资金。

5)近三年内未受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无其他严重违法记录。

注除出版物发行企业依法设立的从事批发业务的分公司外,批发单位应为公司制法人。

《印刷经营许可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为了加强印刷业管理,规范印刷业市场秩序,维护印刷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而颁发的一种行之有效的资格证明。

《印刷经营许可证》是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必须申办的合法凭证,是保障从事印刷出版业的企业正常运营的前提和保障。

同时也是判断从事印刷业的企业或个人是否合法经营、依法经营的有力凭证。

1、印刷经营许可证办理材料

1)企业章程。

2)注册资本信用证明。

3)经营场所的情况及使用权证明。

4)法人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5)负责人的发行员职业资格证书或其他技术资格证书

印刷公司注册的要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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