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餐饮油烟检测饭店饮食店油烟浓度检测
- 供应商
- 江苏省广分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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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18662582269
- 手机号
- 18662582269
- 技术总监
- 汤经理
- 所在地
- 江苏省昆山市陆家镇星圃路12号智汇新城B区7栋
- 更新时间
- 2024-05-23 08:00
为遵循《大气污染法》,饮食业油烟对大气环境和居住环境的污染,环保总局特制订《饮食业油烟排放规范》。饮食业油烟检测的成果必须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规范》。规范规定了饮食业单位油烟的答应排放浓度和油烟净化设备的去除效率。
饮食用油检测
采样点
当排气管截面积小于0.5m时,只测一个点,取动压中位值处;越上述截面积时,则按gb/t16157-1996有关规定进行。
1.3 采样时刻和频次
履行本规范规定的排放限值指标体系时,采样时刻应在油烟排放单位正常作业期间,采样次数为连续采样5次,每次10min。
1.4 采样工况
样品采集应在油烟排放单位作业(炒菜、食物加工或其它发生油烟的操作)高峰期进行。
1.5 剖析成果处理
五次采样剖析成果之间,其间任何一个数据与大值比较,若该数据小于大值的四分之一,则该数据为无效值,不能参与平均值核算。数据经取舍后,至少有三个数据参与平均值核算。若数据之间不符合上述条件,则需从头采样。
1.6监测排放浓度时,应将实测排放浓度折算为基准风量时的排放浓度:
式中:c基-折算为单个灶头基准排风量时的排放浓度,mg/m;
q测-实测排风量,m/h;
c测-实测排放浓度,mg/m;
q基-单个灶头基准排风量,大、中、小型均为2000m3/h;
n-折算的作业灶头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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