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企业标准备案流程详解
- 供应商
- 国瑞中安集团-全球法规注册
- 认证
- 联系电话
- 13316413068
- 手机号
- 13316413068
- 经理
- 陈小姐
- 所在地
- 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塘家社区光明高新产业园凯科技工业园(一期)2#厂房一层B座103
- 更新时间
- 2024-06-07 09:00
在《标准化法》修订前,实行企业产品标准网上自我声明公开与行政备案并行,企业应当自企业产品标准发布之日起30日内或销售产品之前,自主选择自我声明全文公开或行政备案程序对企业产品标准进行备案。
企业标准备案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标准文本;
(2)编制说明;
(3)备案表;
(4)审定纪要和结论;
(5)审定人员名单;
(6)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及电子副本。
(7)必要的验证材料,如检验、测试、实验、鉴定报告;
(8)企业发布布文件、承诺声明
(9)其它必要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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