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消毒剂开瓶后有效期测试
- 供应商
- 广州国检检测有限公司
- 认证
- 全国服务热线
- 13926218719
- 联系人
- 熊大生
- 所在地
- 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新基村新基大道1号金科工业园2栋1层101房
- 更新时间
- 2025-01-25 10:00
gb27950-2011(手消毒剂卫生要求》中要求,易挥发性的醇类产品开瓶后的使用期不超过30天,不易挥发的产品开瓶后的使用期不超60天。但临床常常见到超过30天未用完的手消毒剂,丢之可惜,用之又不符合规定。
对此,相关专家开展的一项研究证实,含有乙醇的手消毒剂直到开启后65天,乙醇浓度、染菌量均符合要求,仍然能达到满意的卫生手消毒效果。当然,这个研究只是针对一种速干手消毒剂,能否推广应用于其他种类手消毒剂还有待进一步研究。并且手消毒剂开启后的使用环境、取用方式等对于手消毒剂污染的影响也是需要考虑的问题。
值得探讨的是,如何理解gb27950-2011中的“开瓶”?醇类开瓶倾倒会挥发导致浓度下降,而按压式由于密闭性比较好,启用后是否会挥发,尚不得而知。对于这个难题,除了可以开展相关的研究,以数据为依据来制订出符合本单位实际的操作规范之外,还可以从管理方面进行改进,比如换用小包装、每两床共用一瓶、将频繁使用地点与非频繁使用地点配置的手消毒剂进行调换等,以尽量避免开启后长时间使用不完的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