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
(
2
)
、对于
2017
年
1
月
1
日后,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
上实行网上备案的项目,需要进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
(
https://182.148.109.16/reg/a/login;jsessionid=408f6a64fa6a414fba651d428799
eab7
此系统需要
360
浏览器的极速模式支持(在网上填报前,可以进入“建设
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信息公开”
参考与本单位类似的其他单位备案表格式填写
https://182.148.109.16/reg/f/announcement/announcementshow?city=510300
)
)
打印
已经备案的备案表回执
(新用户需要注册账户方能完成备案,
备案表回执打印出
来后需加盖单位法人私章、单位公章)
;同时,提交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对本单位
辐射工作场所出具的近一个年度达标的场所监测报告。
在
2017
年
1
月
1
日前已经完成环境影响登记表及验收合格的单位,提交登
记表环评批复以及验收环保竣工批复;
同时,
提交有资质的监测机构针对本单位
辐射工作场所出具的近一个年度达标的监测报告。
(
3
)
、单位成立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机构的正式文件;
(
4
)
、
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和负责辐射安全防护的相关管理人员经辐射安全
和防护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和考核合格后的证书;
(
5
)
、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清单(包括个人剂量报警仪、辐射监测仪等,医
疗机构有操作人员需要近身操作的还要配备铅衣、铅帽等)
,使用非密封放射性
物质的单位还应有表面污染监测仪清单;
一、申请人应当提交的材料:
(1)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和组织机构代码 证正本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
(3)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4)已有或拟有放射源和射线装置明细表;
(5)辐射工作人员安全和防护知识培训考核合格证;
(6)安全和防护管理规章制度(包括操作规程、岗位职责、辐射防护制度、安全保卫制度、设备检修维护制度、人员培训制度、台帐管理制度等);
(7)事 故应急相应机构及应急预案;
(8)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以上材料一式三份以a4纸装订成册,前面附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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