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北京地区代办
- 供应商
- 北京大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认证
- 手机号
- 15810829367
- 总经理
- 余焰
- 所在地
- 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36号院5号楼首城国际C座942
- 更新时间
- 2024-05-07 07:00
申办对象:申请开办医疗机构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机构、个人。
办理各医疗(个体)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条件:
(1)符合自治州《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2)符合卫生部《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3)具有当地户口。
(4)房屋建筑面积达到40平方米以上。
(5)取得具有国家承认中专以上学历。
(6)取得本省区医师职称,并在注册的医疗机构从事五年以上同一专业临床工作人员。
(7)区外职称卫生技术人员,必须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方可申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8)现从事的诊疗活动必须与医师职称专业相同(单科)。
(9)注册资金达到1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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