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食品证书变更办理
- 供应商
- 国瑞中安集团-实验室
- 认证
- 联系电话
- 15815880040
- 手机号
- 15815880040
- 经理
- 陈鹏
- 所在地
- 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塘家社区光明高新产业园2号楼1层
- 更新时间
- 2024-12-01 09:00
绿色食品证书变更
获得绿色食品标志商标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在绿色食品标志商标使用证(简称“证书”)有效期内,由于单位名称、产品名称、注册商标、认证产量发生变更,可提出证书变更申请,由省级绿色食品管理机构(简称“省绿办”)受理核实,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简称“中心”)审批,办理证书变更,颁发新证书。
一、审核内容
(一)申请材料是否规范齐全。
(二)申请变更内容是否真实可信。
(三)是否符合变更程序和条件。
二、审批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
(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
(三)《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
(四)《绿色食品标志商标使用证管理办法》。
三、办事条件
(一)申请人应提供的相关材料
1、绿色食品产品证书内容变更申请(附省绿办签署意见)。
2、绿色食品产品证书原件。
3、申请变更企业名称需提交当地工商部门的受理通知书(证明)及新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申请变更商标名称需提交新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5、申请变更产品名称需提交拟采用的新包装设计样稿。
(二)缴纳相应费用
每变更一份证书,申请人须缴纳变更认证费2000元人民币。
四、办理程序
(一)申请人向其所在地省绿办提交变更申请。
(二)省绿办在5个工作日内核实变更申请、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连同企业申请及相关材料报送中心标志管理处。
(三)中心标志管理处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变更材料受理,填写《证书变更审核表》,提交中心认证审核处审核。
(四)中心认证审核处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变更材料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五)审核合格的,由标志管理处提出办理意见,报送中心主任审批。审核不合格的,由认证审核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将原证书退还申请人。
(六)标志管理处根据中心主任审批意见,准予变更的,通知申请人缴纳变更认证费,制发新证书,并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