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在"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996〕发布809号关于〔资源综合利用〕的通知中第五部分第七条:利用废旧轮胎、废胶鞋等废橡胶为主要原料生产的汽油、柴油、炭黑、钢丝、防水材料;规定为享有优惠政策的范围”后成立的。 我国多数炭黑厂主要是油炉法生产。原料多选用石油系统的乙烯焦油,煤焦油以及蒽油,防腐油,乙炔气,天然气等。因原料的局限性,生产设备,产量收率等原因在客观上不能满足轮胎生产日益发展的需要。 2005年〔171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文件中发布的关于推荐第一批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设备(产品)目录的通知中第七部分第五十三条指出:废橡胶裂解制炭黑和燃料油成套设备有较高的技术含量,有利于企业的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能促进环保产业的结构优化和升级,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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