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金骋竹工艺品有限公司
  • 基本资料
  • 简介
  • 变更记录
  • 知识产权
  • 法人名称
    安吉金骋竹工艺品有限公司
    主营产品
    生产竹制品 , 包边带 , 竹窗帘 , 竹地毯 , 销售本公司生产产品
    经营范围
    生产竹制品、包边带、竹窗帘、竹地毯,销售本公司生产产品。
    营业执照
    330500400017034
    经营状态
    在业
    法人代表
    马金松
    成立时间
    2004年03月17日
    职员人数
    100人
    注册资本
    45 (万元)
    官方网站
    未提供
    所属分类
    工艺美术品厂黄页
    安吉金骋竹工艺品的股东
    股东名字出资比例出资额
    安吉金松竹制品厂24.75万美元
    郭玲玲11.25万美元
    安吉尧富竹制品厂9.0万美元
    安吉金骋竹工艺品的管理人员
    名字职务
    马金松董事长
    郑玉萍副董事长
    程尧富董事
    邹凡董事
    安吉金骋竹工艺品有限公司,办公室地址位于南太湖明珠、鱼米之乡湖州,浙江省安吉县天荒坪镇港口村,我公司主要提供生产竹制品、包边带、竹窗帘、竹地毯,销售本公司生产产品。,
    安吉金骋竹工艺品的工商变更记录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6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无2016-04-08
    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960366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无2016-04-08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960366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无2016-04-08
    章程修正案备案章程第二十七条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为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人数不足的董事会议,其通过的决议无效。章程第二十九条第9项“章程第四章第十八条事项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章程第二十七条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为全体董事,人数不足的董事会议,其通过的决议无效。章程第二十九条第9项“章程第四章第十八条事项经董事会一致通过。”第九章二十二条董事会的所有决议确立需符合法定人数的会议和董事表决方能通过,董事会的法定人数为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章程第二十七条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为全体董事,人数不足的董事会议,其通过的决议无效。章程第二十九条第9项“章程第四章第十八条事项经董事会一致通过。”第九章二十二条董事会的所有决议确立需符合法定人数的会议和董事表决方能通过,董事会的法定人数为全体董事。2015-07-28
    高级管理人员备案马金松,郑玉萍,程尧富,邹凡 [新增]马金松,郭玲玲,程尧富,马永新 [退出]2015-07-28
    变更注册号注册号: ********注册号: 企合浙湖总字第001487号2012-04-28
    安吉金骋竹工艺品的注册商标
    注册号名称分类状态时间
    1557144永乐地毯席垫商标续展完成2000-05-19
    1557144永乐地毯席垫商标续展完成2000-05-19
    简称
    安吉金骋竹工艺品
    联系电话
    0572-5015419
    经理
    马金松
    手机号码
    未提供
    电子邮件
    mjs.50159108@163.com
    顺企采购
    请卖家联系我
    邮政编码
    313301
    公司地址
    浙江省安吉县天荒坪镇港口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