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东方明月演艺酒吧有限公司
  • 基本资料
  • 简介
  • 法人名称
    杭州东方明月演艺酒吧有限公司
    主营产品
    服务:酒吧 , 零售:定型包装食品 , 其它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经营范围
    服务:酒吧(有效期至2008年4月30日);零售:定型包装食品;其它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营业执照
    91330106762007583Q
    发证机关
    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营状态
    吊销,已注销
    法人代表
    潘付华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时间
    2004年05月18日
    职员人数
    5人
    注册资本
    30万人民币 (万元)
    官方网站
    未提供
    所属分类
    饮料及冷饮服务业黄页
    东方明月演艺酒吧的股东
    股东名字出资比例出资额
    王青春12.6
    王洪强12
    林建伟3
    潘付华2.4
    东方明月演艺酒吧的管理人员
    名字职务
    潘付华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王青春总经理
    林建伟监事
    潘付华执行董事
    杭州东方明月演艺酒吧有限公司,办公室地址位于浙江省会,人间天堂杭州,西湖区文三路398号东方通信大厦三楼(注册地址),我公司主要提供服务:酒吧;零售:定型包装食品;其它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简称
    东方明月演艺酒吧
    联系电话
    0571-88922686
    经理
    潘付华
    手机号码
    未提供
    电子邮件
    未提供
    顺企采购
    请卖家联系我
    邮政编码
    310012
    公司地址
    西湖区文三路398号东方通信大厦三楼(注册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