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盐股份青海省盐业股份有限公司前身是成立于1950年的青海省盐业公司。2000年4月改制成为股份制企业,2002年12月,改组成为外商投资股份制企业,2005年10月,青海省政府把盐业公司的国有股划转给西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从而成为西部矿业盐湖化工板块中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公司注册资本1.5亿元,资产总值7.9亿元,职工1600余人,下设全资子公司和直属分公司各三个,并参股省内外部分盐和盐化工业以及包装物企业。公司拥有茶卡、柯柯两个硫酸镁亚型盐湖钠、钾资源的矿权,其中NaCl的总储量为10亿吨。自2000年起连续两年被省政府授予"青海省上缴税利大户企业"称号,2002-2008年被省政府授予"青海省上缴税利先进企业"、"青海省经济运行先进单位"、"全省外商投资企业"等称号,被列为青海省50强企业之一;多次获得州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2004-2005被省国家税务局年度纳税信用等级A级模范户,2004年还被总局公示为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2005年5月被青海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评为"2005年青海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信用青海活动信用单位",2006年被中共青海省委宣传部评为青海省财务诚信十佳单位。2007年7月被中国企业联合会评价为中国企业信用安全评价AAA级,2009年12月被青海省企业信用协会评价为企业信用等级AAA级。青海省盐务管理局是青海省人民政府盐业主管部门和盐业行政执法主体,正处级建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盐政执法和盐业行业管理工作,在各地市派出盐务分局实行盐政稽查工作,为青海省经济委员会直属行政管理类事业单位。青海盐业实行政企分开的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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