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乐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简介
  • 基本资料
  • 变更记录
  •  海南乐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拥有政府颁发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和多名取得了中国演出行业协会颁发经纪人资格证的演艺经纪人,自2007年成立以来,为大量的影视剧提供了的演员,得到了导演们的认可。我们的演员先后参加了《非诚勿扰》、《私人订制》、《解放海南岛》、《暗香》、《女特警》等近百部影视剧的拍摄,与黄晓明、王珞丹、曾志伟、雷恪生等逾百位明星、艺术家共演对手戏,有些还参与了中央电视台、凤凰卫视、湖南电视台、海南电视台、三沙卫视等媒体的节目录制,不少人在大型文艺比赛中获奖,有的艺术新秀还升入理想的艺术院校深造。目前有多部影视剧即将开拍,特向社会征集影视演员和影视爱好者,不分年龄、性别、职业和高矮胖瘦。 为帮助语言艺术和影视爱好者提升专业水平,达到参与影视拍摄和演出的要求,我们安排专业教师授课,举办演员、主持人见面交流活动,挑选符合条件的学员参与影视拍摄、演出、文体赛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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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人名称
    海南乐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主营产品
    文体培训 , 主持人招募 , 演讲口才
    经营范围
    活动策划,文化艺术培训,广告策划,信息咨询,网络科技,文体用品租赁与销售,营销策划,会务会展(不含旅行社业务),企业文化、打工文化、校园文化活动。
    营业执照
    91460000798700574W
    核准日期
    2016-04-28 00:00:00
    经营期限
    十年
    经营状态
    在业
    法人代表
    曾强永
    成立时间
    2007年03月06日
    职员人数
    未公开
    注册资本
    100万元 (万元)
    官方网站
    未提供
    所属分类
    商务服务公司
    乐海文化传播的股东
    股东名字出资比例出资额
    曾强永95.0
    曾娟5.0
    乐海文化传播的工商变更记录
    经营范围变更活动策划,文化艺术培训,广告策划,信息咨询,网络科技,文体用品租赁与销售,营销策划,会务会展(不含旅行社业务),企业文化、打工文化、校园文化活动(凡需行政许可的项目凭许可证经营)。活动策划,文化艺术培训,广告策划,信息咨询,网络科技,文体用品租赁与销售,商务促销,会务会展,企业文化、打工文化、校园文化活动(凡需行政许可的项目凭许可证经营)。2009-04-07
    其他事项备案海口市大同路25号华发大厦A座2003-2房海口市海府路97-19号五矿宿舍区A栋904室2009-04-07
    经营范围变更活动策划,文化艺术培训,广告策划,信息咨询,网络科技,文体用品租赁与销售,商务促销,会务会展,企业文化、打工文化、校园文化活动(凡需行政许可的项目凭许可证经营)。文艺演出,演艺经纪,活动策划,文化艺术培训,影视制作,广告策划,信息咨询,网络科技,文体用品租赁与销售,商务促销,会务会展,企业文化、打工文化、校园文化活动。(凡涉及行政许可的项目需凭许可证经营)2008-03-14
    期限变更2037-03-062037-03-062008-03-14
    实收资本变更100.00.02007-03-30
    简称
    乐海文化传播
    联系电话
    0898-
    董事长
    曾强永
    经理手机
    +86-13707568810
    电子邮件
    3139395341@qq.com
    QQ咨询
    3139395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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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地址
    海口市大同路25号华发大厦A座2003-2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