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证据鉴定中心
  • 基本资料
  • 简介
  • 法人名称
    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证据鉴定中心
    主营产品
    为审判工作提供真实可靠的诉讼证据。
    经营范围
    为审判工作提供真实、可靠的诉讼证据。承担市、县(区)两级法院有关诉讼过程中的法医、经济、民事、刑事、行政、执行等案件证据的司法鉴定和对外委托鉴定负责下级法院诉讼过程中提出的有关司法鉴定案件的复核鉴定工作
    营业执照
    1221040074275969X2
    经营状态
    在业
    法人代表
    张祥伟
    成立时间
    2002年07月29日
    职员人数
    未公开
    注册资本
    10万元人民币 (万元)
    官方网站
    未提供
    所属分类
    人民法院黄页
    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证据鉴定中心,办公室地址位于“煤都”抚顺,抚顺市顺城区浑河北路64号,我单位主要提供为审判工作提供真实、可靠的诉讼证据。承担市、县两级法院有关诉讼过程中的法医、经济、民事、刑事、行政、执行等案件证据的司法鉴定和对外委托鉴定负责下级法院诉讼过程中提出的有关司法鉴定案件的复核鉴定工作,
    简称
    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证据鉴定中心
    联系电话
    0413-7712512
    联系人
    王斌
    手机号码
    未提供
    电子邮件
    未提供
    邮政编码
    113006
    单位地址
    抚顺市顺城区浑河北路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