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中立保险公估有限公司是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02年3月批准开业的从事保险标的保前核保、出险理赔坚定的专业公估鉴定机构,可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中国(除港、澳、台地区)全国境内从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高人民法院指定的唯一一家保险标的涉诉案的司法鉴定机构、吉林省人民法院指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吉林省唯一)可从事涉诉标的司法鉴定。我公司出具的鉴定结论具有法律效力。同时我公司亦是省市的突发事件定损机构。我公司现有员工29人,其中具有职称15人,具有中国保监会通过考试核发的“保险公估证”9人;此外,公司还有专家132人,其中享受国务院特种津贴的6人,其专业分类:法律、工民建、化工、机械、评估、水电、桥梁、隧道、农机、装饰、财务、造价、工程监理、冶金、黄金、矿业、审计、安全技术、材料动力、电子电气、电子自控、消防工程、医疗、有机化学、环境、地质、水文同时我司与省科协、省司法鉴定协会、各大学的“人才库”有付费取用各类专业人才的业务。公司董事长王安徽先生,有多年的保险理赔经验和理算业务实践;原系吉林省建设工程预算审查处、吉林省吉达建设监理公司的负责人。曾从事吉林省公、检、法、纪检、监案、工商、税务等涉案标的的司法鉴定;中央在吉林省的项目、吉林省重点工程项目、省领导指定项目的预、决算审查;吉林省特大保险标的理赔鉴定。从业十余年间审理各类案件1300余件。2002年开业以来,本公司所有受理案件有:长春欧亚百货大楼失火案,800多万元(鉴定240万元);东电500千伏合南线倒塔888万元(鉴定131万元);通化市虎门领隧道塌方398万元(鉴定171万元);抚松县花园隧道塌方;吉林省敦化市旺泉木业失火案,厂房设备共损389万元(鉴定170万元,省高法诉讼标的);四平百货大楼失火案,房屋损失960多万元(鉴定450万元);水利部松辽委尼尔基水电站大桥火险损失360万元;内蒙古工商行地震倒损案70万元;成钢公司炼钢炉爆裂案;山西电信案设备损失案;中日友好水厂自动化控制设备险损案100余万元,这起涉外案件处理的公平合理,得到了日本富士电机集团和人保总公司的赞扬;哈尔滨市东轻铝公司停电机损案60万元;华泰北分货损案1200件;***岭市宾馆火险损失260万元;咸阳100kv变压器损案;长春市名门家园爆炸148户政府委托损失鉴定,148户人员伤残及房屋等损失鉴定,损失数1030万元;石家庄市医疗责任鉴定案6起;松花江超特大桥洪水损失140万元;白城粮库火险损失4000余万元(法院委托);机电设备厂火案(法院委托);梅河口木材加工厂火案(法院委托);冷库损诉案(法院案);小山梯电站堆石坝坝开裂,666万元理赔案;为保险公司代位追偿、(依法追偿)案五起;还承接了大连、哈尔滨等地的诸多案件。2005年处理了吉林省突发事件之一“恒光小区爆炸案”及中国人民银行“11.26爆炸案”。2005年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成立以来,我司为吉林省分公司各分支机构处理各类公估案件60余起。如五大林业局森林公路水毁案、吉林缸窑农贸大棚拒赔案、两起市政工程拒赔案、延边韩吉纸业涉诉司法鉴定案等……。我司经吉林省高法推荐报高人民法院批准为唯一一家的保险案件司法鉴定机构。公司开业以来受理二百余起险案,均无翻案。这在一定程度上证明了我公司的技术实力和业务处理能力。现公司设立了深圳、上海、北京三个分公司。所以,我公司有能力承接各家保险公司的各类大型保险标的保前风险评估、保险期风险管理、险损勘察鉴定、各类人身伤害鉴定、各类医疗责任鉴定、各类司法鉴定,愿意为广大的投承保人提供保险公估服务。我公司将以发展为核心,力求诚信、严谨、务实、创新,与保险事业共同成长、繁荣,为发展民族保险事业和培育、发展、完善中国保险市场,为亿万客户提供公正、科学、高效、满意的服务。吉林中立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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