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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企业办理外债备案登记需满足的条件与要求

发布时间: 2024-12-10

西宁企业办理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需满足的条件与要求如下:

企业资质要求:

企业必须是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独立法人,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和偿债能力。

企业应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财务状况要求:

企业需提供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需经过审计。

企业应具备稳定的收入来源和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以证明其具备足够的偿还能力。

外债资金用途:

外债资金用途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不得用于投机、炒作等行为。

外债资金不得用于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信用记录:

企业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等刑事犯罪,或因涉嫌犯罪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依法立案调查的情形。

合规经营:

企业应保持良好的企业信用记录,若有不良信用情况,要提前准备说明和整改措施。

外债备案登记证明:

企业应当在借用外债前取得《企业借用外债审核登记证明》,完成审核登记手续。

申请材料真实性:

所有企业发行外债申请备案登记应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承诺函,并由企业主要决策人员签字确认。

地方国有企业特别要求:

地方国有企业发行外债申请备案登记需持续经营不少于三年。

地方国有企业作为独立法人承担外债偿还责任,地方政府及其部门不得直接或承诺以财政资金偿还地方国有企业外债,不得为地方国有企业发行外债提供担保。

承担地方政府融资职能的地方国有企业发行外债仅 限用于偿还未来一年内到期的中长期外债。

信息披露:

地方国有企业发行外债应加强信息披露,严禁在债券募集说明书等文件中掺杂可能与政府信用挂钩的误导性宣传信息。

以上条件和要求是西宁企业在申请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时必须满足的基本条件,企业应严格遵守,以确保顺利完成外债备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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