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正式发布光伏制造行业新规
公开征求意见四个月后,11月2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式发布《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以下简称《规范条件》)和《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2024年本)》,提出引导光伏企业减少单纯扩大产能的光伏制造项目,加强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
据悉,新版《规范条件》主要有六方面修订,一是继续引导光伏企业减少单纯扩大产能的光伏制造项目,避免低水平重复扩张。新建和改扩建光伏制造项目,低资本金比例由原20%提升至30%。二是提高部分技术指标要求。三是加强质量管理和知识产权保护。四是引导提升绿色发展水平。五是鼓励参与标准制修订工作。六是加强规范名单的动态管理。
《规范条件》强调,引导光伏企业减少单纯扩大产能的光伏制造项目,加强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新建和改扩建光伏制造项目,低资本金比例为30%。
《规范条件》提高了相关产品技术指标。具体来看,现有光伏制造企业及项目产品应满足,多晶硅电池、p型单晶硅电池和n型单晶硅电池(双面电池按正面效率计算)的平均光电转换效率分别不低于21.4%、23.2%和25%;多晶硅组件、p型单晶硅组件和n型单晶硅组件(双面组件按正面效率计算)的平均光电转换效率分别不低于19.4%、21.2%和22.3%。新建和改扩建企业及项目产品应满足,多晶硅电池、p型单晶硅电池和n型单晶硅电池(双面电池按正面效率计算)的平均光电转换效率分别不低于21.7%、23.7%和26%;多晶硅组件、p型单晶硅组件和n型单晶硅组件(双面组件按正面效率计算)的平均光电转换效率分别不低于19.7%、21.8%和23.1%。
p型晶硅组件衰减率首年不高于2%,后续每年不高于0.55%,25年内不高于15%,n型晶硅组件衰减率首年不高于1%,后续每年不高于0.4%,25年内不高于11%;薄膜组件衰减率首年不高于4%,后续每年不高于0.4%,25年内不高于14%。
《规范条件》对知识产权的要求也有所提高。提出光伏制造企业应具有应用于主营业务并实现产业化的核心专利,研发生产的产品应符合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法律规定,且近三年未出现被专利执法机构裁定的侵权行为;每年用于研发及工艺改进的费用不低于总销售额的3%且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鼓励企业取得省级以上独立研发机构、技术中心或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申报符合规范名单时上一年实际产量不低于上一年实际产能的50%。
《规范条件》(征求意见稿)发布于今年7月9日。记者注意到,相较于征求意见稿,此次发布的正式版本具有多项变化,主要涉及新一代太阳能薄膜电池钙钛矿电池和绿色生产等方面。具体来看,在工艺技术其他薄膜组件中,《规范条件》中增加了对于钙钛矿组件平均光电转化效率的要求,现有不低于14%,新建不低于15.5%。这也是钙钛矿组件平均光电转化效率被纳入《规范条件》中。
与此同时,在光伏制造项目生产水耗方面,正式版本《规范条件》亦有所调整,在明确新建和改扩建项目水耗的同时,增加了再生水使用率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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