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在项目工程中应用和选型
摘 要:论述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在实际工程应用过程中系统产品选型、设置及维护环节普遍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应急照明,疏散指示,产品选型,环境适用性,灯具安装高度,灯具照度,产品设计维护保养
0.引言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是为人员疏散消防作业提供照明和疏散指示的重要建筑消防设施。该系统由各类消防应急灯具及相关的装置组成,是建筑物安全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火灾等紧急状况时,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对人员安全疏散是至关重要的。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等建筑消防设施的认识有所增强,从设计到施工安装基本能够遵循标准,火灾时这些设施也起到了关键作用但是,人们对于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认识还存在滞后,对标准的执行还有差距,不论从系统产品的选型、设置乃至维护管理都没有将其置于一定的认识高度,以至于在工程实践中出现:凑合式选用产品,造成系统功能缺陷;糊弄式管理,造成系统维护不当,导致系统瘫痪。许多火灾案例中,由于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不起作用或没能及时起作用.人员不能及时逃离火场而被困,甚至死于非命,给人们留下了极深刻的教训。
1.系统产品的选择及对策
1.1系统产品的选择应严格遵守消防产品准入制度的相关要求
实际工程应用中,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产品尤其是现场灯具产品应选择通过型式认可的产品。产品的型式认可,是对系统的技术性能、生产制造环节合规性的验证,通过型式认可的产品,是保证系统稳定、有效运行的基本条件。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使用电池等应与市场准人制度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一致,型式认可证书应在有效期限以内,产品与检验报告相符。
1.2系统产品环境适用性选择
gb17945-2010《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5节中对于现场灯具的防护性能有明确的要求,即:安装在室内地面的消防应急灯具外壳防护等级不应低于gb4208-2008规定的ip4,安装在室外地面的灯具外壳防护等级应不低于gb4208-2008规定的ip67,且应符合其标称的防护等级;安装在地面的灯具安装面应能耐受外界的机械冲击和研磨。实际工程应用过程中,部分项目现场灯具尤其是地埋式疏散指示标志灯具的选择并没有严格执行产品标准的相关要求,选用产品的防潮、防水、防尘及抗机械损伤性能达不到安装现场的使用环境要求,个别灯具在投人运行一段时间后,即出现由于机械挤压等原因导致灯具外壳的破损;同时由于保洁作业,灯具安装位置邻近对外出口及人员通行夹带雨水等原因造成灯具进水、受潮导致灯具内部的线路板损坏,甚至由于线路阻抗的下降而影响整个系统的正常工作(如图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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