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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低温液氩储罐

发布时间: 2024-06-20

二手低温液氩储罐温液体产品采用水浴式汽化器时,应设置水温调节装置和出口气体温度过低报警装置。
4.0.20 常温法空气分离设备和小型低温法空气分离设备生产的空气分离产品宜采用压力气体贮罐贮存;大、中型低温法空气分离设备生产的空气分离产品,以及贮存量较大的空气分离产品宜采用低温液体贮罐贮存,亦可根据用户自身的需求,采用压力气体贮罐贮存。
4.0.21 氧气、氮气、氩气钢瓶的灌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气态气体的灌装宜采用高压气体压缩机和充装台或钢瓶集装格灌装;
    2 液态气体的灌装宜采用低温液体泵-汽化器-二手低温液氩储罐充装台灌装;
    3 充装台前的气体管道上应设有紧急切断阀、安全阀、放空阀。

4.0.22 氧气站内的气体充装台和钢瓶集装格除可灌装气体外,亦可在增设气体压力调节装置后作为气体汇流排输送氧气、氮气到用户点使用。
4.0.23 氧气、氮气、氩气充装台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氧气、氮气、氩气充装台应设有超压泄放用安全阀;
    2 氧气、氮气、氩气充装台应设有吹扫放空阀,二手低温液氩储罐放空管应接至室外安全处;
    3 应设有分组切断阀、防错装接头等;
    4 应设有灌装气体压力和钢瓶内余气压力的测试仪表。
4.0.24 氧气站中氧气、氮气设备和管道中有冷凝水时,二手低温液氩储罐应经各自的专用疏水装置排至室外。
4.0.25 医院医用氧供应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医用氧气品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医用及航空呼吸用氧》gb 8982的有关规定;
    2 应根据医用氧气数量和所在地的氧气供应状况,经综合比较选择氧气汇流排、液态氧或自设常温变压吸附制氧装置生产氧气;当采用常温变压吸附制氧装置制取氧气时,二手低温液氩储罐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医用分子筛制氧设备通用技术规范》yy/t 0298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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