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保证书

产品质量保证书

 

辛集市嘉硕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硕>保证标有“鹏威”、“嘉硕” <以下简称“产品” >是经过严格质量检测的合格产品。只有经过嘉硕或嘉硕指定的经销商,在中国大陆购买使用上述产品才享有本质量保证书项下的相关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如果您对嘉硕的产品或售后服务有任何疑问,为保障您的权益,您可通过以下方式向嘉硕咨询:

地址:河北省辛集市新城工业园        邮编:052360

网站:www.xinjijiashuo.cn

邮@163.com

电话0311—83351888              传真:0311—83351555

          83352555

针对您购买的产品,嘉硕做出如下服务承诺:

1、             在任何情况下,您购买产品时应开启检测并验收产品。您在使用产品前应阅读产品说明书以知晓正确及合理的使用及操作方法。

2、             嘉硕就其产品自购买之日起,一年内的产品本身品质保证,在此期间如正确使用发生产品瑕疵等质量问题,请向嘉硕或嘉硕指定的经销商提出质疑,嘉硕或嘉硕指定的经销商将对产品进行检测。如经检测并经嘉硕Zui终确认产品在保证范围及保证期限内,嘉硕或嘉硕指定的经销商将给予更换产品,并对客户做商议后的经济赔偿。超出保证期限的产品或没有正确使用产品,嘉硕将不承担责任,但可免费进行技术指导。

3、             您在要求享受品质保证及售后服务时必须提供有效地购买凭证,包括嘉硕或嘉硕指定经销商售后购买的发票、嘉硕盖章的产品质量保证书、嘉硕盖章的产品说明书。本品质保证只针对终端直接购买客户,且不得转让。

4、             产品交付客户后,嘉硕或嘉硕指定经销商将安排定期回访。

5、             产品出厂前嘉硕对产品的各项指标已进行严格质量检验,确保出售产品合格率达。

6、             如果在保证期内产品发生质量问题,客户需提供相应照片及详细文字说明,我公司承诺在收到信息后48小时内给予答复。

7、             您的责任。您有责任严格按产品说明书使用产品,您有责任核实产品型号是否和您的水质相适应,如发现不符时应及时和嘉硕或嘉硕指定经销商更换。您有责任检测配液浓度是否和产品说明书一致。如属使用不正确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嘉硕将不负任何责任。

8、             适用法律。任何与此条款有关的争议,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并由嘉硕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9、             如出现或适用上述2、7条款中任何一条或全部情况,嘉硕可免于本产品质量保证书项下的品质保证,并不承担任何风险、责任及费用。

10、        嘉硕保留修订上述条款的权利,请您至嘉硕网站查阅Zui新产品质量保证条款内容。嘉硕拥有本质保书的Zui终解释权及任何争议的Zui终决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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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辛集市嘉硕石化有限公司
联系人
郝倩
地址
辛集市新城镇第五中学西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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