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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所需手续

发布时间: 2012-10-19

 一、产前登记所需提供材料:
    1、结婚证(原件)、职工单位电脑编码、个人电脑编码、一孩/多孩生育登记单(原件)。
    2、配偶工作单位的单位编码、个人电脑编码、身份证号。
    3、产妇怀孕时间、预产期、定点生产医院。
    二、生育保险待遇支付需提供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2、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
    3、顺产、难产、剖腹产、妊高症,要求出具住院病志首页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和出院小结/出院记录复印件。
    4、本人工商银行个人结算户存折(代发工资存折)。
    5、男职工单位办理待遇时,除带以上手续外,还需单位出具晚婚晚育证明。
    6、女职工办理流产时,需要出具产妇诊断书、生育指标申请书(原件)。
     办理生育保险的时间是每个月的20日至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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