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申请方法
伴随着世界经济日新月异的发展,作为一种生命力极强的经济业态,特许经营模式也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中国连锁经营协会会长裴亮在“2018盟享加中国特许加盟展•北京站”上说,当前中国的特许经营进入第三代——数字化特许经营阶段。“第一代特许是产品品牌的特许,第二代特许是经营模式的特许,随着移动互联和大数据等技术的广泛应用,让特许经营进入第三代阶段,也就是数字化特许经营阶段”。
第一代以产品品牌特许为主,以可口可乐为代表企业;第二代以经营模式特许为主,以麦当劳为代表企业;第三代特许经营以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为基本载体的数字化经营为主要特征,以我国的“新零售”商业企业为代表。
特许经营的总部对加盟商的服务指导模式也发生了巨大改变。从以前的特许总部、加盟商到消费者的双层结构,变成了特许总部直达c端的扁平结构;从以前的督导到店辅导,变成了网络实时监控。在此基础上,品牌的发展需要更好地传承和创新,分享合作,规范经营,紧紧围绕消费者消费习惯和生活模式的改变时时加以创新和适应。
谈到特许经营企业的规范经营,目前我们国内已经建立了一套比较完善的法律法规。以《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和《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为代表的法律法规为规范我国特许经营活动提供了制度性保障。其中,比较重要的几个方面就是:什么样的企业是特许经营活动的适格企业,如何进行特许经营活动,特许经营备案管理,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等。
本文着重讲述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的审核要点,因为在很多企业在办理特许经营备案时遇到很多审核不通过的情况,希望本文能对朋友们有所帮助。
要点一:特许人主体资格证明审核要点
(一)营业执照
1、名称:与备案申请人一致
2、成立日期:距申请备案日期至少已满一年
3、经营范围:应包含特许经营体系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须公证认证并翻译)
2、须与营业执照所载法定代表人姓名一致
(三)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经营范围:应包含“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
(四)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经批准方可开展特许经营的产品和服务,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1、被许可人应当与特许人营业执照记载的企业名称一致
2、批准文件注明有效期限或定期检验的,批准文件应在有效期内或载有检验合格标志。
二、经营资源证明审核要点
(一)商标注册证
1、注册人:
(1)与特许人一致
(2)与特许人不一致的,另提交许可使用授权书,许可使用授权中须有关于“允许特许人再许可”的相关内容,且许可使用期限在证书所载注册有效期限内。
2、核定服务项目:应当与特许人的经营范围和特许经营体系相符
3、注册有效期限:申请备案时间在注册有效期限内
(二)著作权登记证书
著作权人:
(1)与特许人一致
(2)与特许人不一致的,另提交许可使用授权书,许可使用授权中须有关于“允许特许人再许可”的相关内容,且许可使用期限在证书所载完成时间之后
(三)专利证书
著作权人:
(1)与特许人一致
(2)与特许人不一致的,另提交许可使用授权书,许可使用授权中须有关于“允许特许人再许可”的相关内容,且许可使用期限在证书所载申请日之后
(四)其他经营资源
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著作权登记证书(美术作品)
1、商标申请人与著作权人为同一主体
2、商标图像与美术作品一致
三、经营资源许可使用协议审核要点
所记载的经营资源信息与经营资源证书上的信息一致
四、“两店一年”证明审核要点
特许人分公司、特许人子公司、店中店、特许人关联公司、特许人股东(控股51%以上)及其配偶开设的个体工商户、外国企业(含港澳台)委托投资的直营店
(一)分公司
1、成立日期:距备案申请日期至少已满一年
2、经营范围:应包含特许经营体系
(二)子公司
1、成立日期:距备案申请日期至少已满一年
2、经营范围:应包含特许经营体系
3、证明特许人在子公司中持股超过51%以上的、经工商登记确认的、持股时间超过一年的《章程》。
(三)店中店
1、特许人与卖场签署的租赁等合同(可能没有连续签署,但是有连续交费、履行的凭据亦可)
2、提交卖场经营范围证明文件(如全国企业信用系统官网网站截屏、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3、合同实际履行满一年以上证明文件(如租赁费发票等)
(四)特许人关联公司
1、母公司
(1)特许人工商登记《章程》,证明该母公司持有特许人股份超过51%以上、持股时间超过一年
(2)母公司营业执照,证明母公司成立时间满一年、经营范围包含特许经营体系
2、母公司的子公司
(1)上述母公司所需的全部资料
(2)上述母公司的其他子公司的工商登记《章程》,证明该母公司在该子公司持有股份超过51%以上、持股时间超过一年
(3)该母公司的其他子公司营业执照,证明该子公司成立时间满一年、经营范围包含特许经营体系
(五)特许人股东(控股51%以上)及其配偶开设的个体工商户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结婚证,证明业主系特许人持股51%的股东、或者其配偶
2、个体工商户从事的经营活动包含了特许经营体系
(六)外国公司(含港澳台)委托投资的直营店
1、外国(含港澳台)特许人与直营店经营主体签署的《委托投资协议》(在中国境内委托设立直营店铺)或者《代持股协议》、《收购协议》等(特许人在中国境内收购直营店铺)
2、《委托投资协议》应当在特许人成立时间之后、中国直营店铺设立前签署
3、《代持股协议》、《收购协议》的签署时间应当在中国直营店铺设立以后签署,且签署时间是否满一年以上
4、中国直营店铺从事的经营活动包含了特许经营体系,且实际经营该体系满一年以上的证明文件
(七)酒店管理、网上购物、远程教育等行业
1、一般没有实体店,因此一般不需要提供直营店证明文件
2、但是酒店管理需要提交酒店管理合同及其实际履行的依据,如收取管理服务费发票;
3、网上购物、远程教育等需要提交工信部的icp证及其网站点击率、实现交易等的有效凭证。
五、与中国境内的被特许人订立的第一份特许经营合同审核要点
1、特许人:与营业执照一致
2、签订日期:
(1)距备案申请日不超过15天
(2)距备案申请日超过15天的,另提交《逾期备案说明》
3、授权使用内容:与提交的经营资源材料一致
4、与合同样本是否基本一致
六、特许经营操作手册目录审核要点
《备案管理办法》第六条(九)特许经营操作手册的目录(须注明每一章节的页数和手册的总页数,对于在特许系统内部网络上提供此类手册的,须提供估计的打印页数)
七、主管部门有关特许经营的批准文件审核要点
《条例》第八条第三款规定,特许经营的产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经批准方可经营的,特许人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依法应当经批准方可经营的产品或服务具体是指汽车、书报杂志、药品、农药、农膜、原油、成品油、音像制品、粮食、植物油、食糖、烟草、棉花等产品或教育、医疗、典当、视听节目网上传播等服务。经营上述产品或服务的企业应当通过相关审批部门的行政许可,并取得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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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道商企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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