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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因拖欠律师费将唯冠告上法庭

发布时间: 2012-10-02

 长达两年之久的苹果与唯冠ipad商标权纠纷案落幕,但唯冠仍然风波不断,继日前确定其破产清算交由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唯冠拖欠律师费一案昨日在盐田区法院开庭审理。唯冠创始人杨荣山亲自上庭应诉。该案并未当庭宣判。

拖欠律师费对簿公堂

今年7月下旬,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赢得引人瞩目的ipad商标确权案,双方经调解达成和解而告终,终以苹果支付6000万美元以一揽子解决有关ipad商标权属纠纷。不过,由于唯冠此前债台高筑,仅凭苹果支付的6000万美元和解金,难以支付以8家银行为首的上百个债主的上亿美元债务,曾负责代理唯冠ipad商标案的律师费也就随之一拖再拖。在追索无果的情况下,国浩、广和两家律师事务所将唯冠告上法庭。昨日,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集团以及北京和君创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三方律师代表与唯冠董事长杨荣山对簿公堂。双方就律师费债权利是否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律师费用比例是否过高、委托代理合同是否成立等问题激辩。

杨荣山质疑

代理合同合理性

根据双方在法庭上的陈述,国浩律师集团以及广和律师事务所确认律师费数额为240万美元和480万美元,占比获得苹果赔偿费用的4%和8%。而曾作为唯冠公关咨询公司的北京和君创业管理咨询公司也要求其优先支付占比苹果赔偿金额的8%,约480万美元,这其中包含了国浩4%的费用。

此外,杨荣山及其代理律师对于合同合理性、公平性存在质疑,认为风险代理合同部分条例存在霸王条款,杨荣山称,“广和的律师费用比例应在2%至4%之间比较合理。”对于国浩要求确权律师费用,认为其没有关联性,是国浩与北京和君创业内部之间委托代理关系。

律师费是否优先

受偿成焦点

唯冠赢得苹果6000万美元的和解款后,多如牛毛的债权人都想尽早分一杯羹,不过对于债台高筑的唯冠来说,6000万美元仍杯水车薪。昨日,就律师费债权利是否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双方进行了激烈的主张。

广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肖才元称,苹果公司已向唯冠支付6000万美金,这6000万美金款项来源于ipad商标的诉讼增值,由于维权团队的维护、打造和努力使唯冠ipad商标价值得以急剧提升,律师团队是商标价值的实际共同权益人,而唯冠应付的风险代理律师费,绝非唯冠常规经营活动中所附债务,是典型的“共益债务”,应当随时清偿或优先支付。

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谢湘辉则称,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承包合同中劳动力报酬或劳务性质的费用享有法定优先权。而ipad商标纠纷中原告提供法律服务,所收取律师费属于劳动力报酬,具有优先权。

“当时唯冠的状况,全部资产被银行申请查封,要求律师全风险代理,根据合同约定应享有所得商标纠纷和解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杨荣山则表示,当前唯冠总债务包含有担保债务之内共计2.8亿美元左右之间,而8大银行债权人的债务占比在30%至35%之间。

他认为,由于上述委托合同以及变更合同是对方律师拟定,对律师费用比例是否公平、公正存在质疑,合同部分条款有霸王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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