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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新能源企业面临“电池危机”

发布时间: 2019-12-05

国内新能源企业面临“电池危机”


日前,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数据资源中心网站发布了申报《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简称“规范条件”)(第四批)通知,根据申报流程可知,企业需在获得产品合格检测报告后才能进行目录申请。
  据悉,在此次申报的企业中可能包括外资企业,而这些企业也有望进入第四批动力蓄电池目录。
  另据了解,刚刚截止申报的第四批电池目录将在6月份公布,预计进入的企业有十几家,而第五批电池目录将在三季度公布。
  无外资企业入新能源目录
  据了解,这一《规范条件》由工信部于2015年3月份发布,要求对符合规范条件的汽车动力蓄电池企业实行公告管理,从当年5月1日开始实施。
  今年4月29日,工信部发布符合《规范条件》企业目录第三批,共有包括天津捷威、比克电池、中道能源在内的8家企业入围。加上第一批的10家,第二批的7家,截至目前,共有25家企业进入《规范条件》企业目录。
  不过在同一天,工信部还发布关于符合《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通知要求已经列入公告的25家企业应按照新规定的三项行业标准的测试方法,对典型产品重新检测,并于2016年6月底前提交具有动力蓄电池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逾期未提交的撤销公告资格。这意味着,已经进入公告的企业仍有出局的可能。
  记者注意到,在目前已经进入目录的25家企业中,被国内新能源汽车采用多的日本松下、韩国三星以及lg化学等国外电池厂商,均未被列入目录。根据这份规定,采用没有进入目录的电池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将不能进入新能源汽车推广目录,无法获得补贴。
  据了解,目前国内动力电池的生产企业不少,但真正能用在电动车上的却屈指可数。有数据显示,目前车用动力电池有60%-70%来自于外资企业。而此次外资企业被挡在目录之外,对国内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将产生不小的影响。
  电池新国标或将在3季度出台
  目前,工信部正在修订《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修订版征求意见稿),预计早第三季度将出台。
  据了解,这一征求意见稿是针对2009年发布的工信部44号文件《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做出的修订。其对电池企业的延伸检查要求与《规范条件》要求一致,除了生产规模等方面要求,还需达到2015年发布的电池国家标准等。
  数字显示,截至今年一季度,国内动力电池企业已达130家,预计到今年底,国内动力电池企业总数将接近150家。因此,此次修订的一个重要核心问题,就是要对电池行业进行规范。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秘书长叶盛基表示,此次修订,关注的一个主要问题就是新能源车的安全,因此修订版本对电池的生产、管理、生产企业的认定都进行了详述。此外,还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的整车生产一致性进行了规定和要求。
  据了解,征求意见稿中要求动力蓄电池检测要通过《汽车动力蓄电池单体和系统生产企业延伸检查要求》,否则搭载该电池的新能源车辆将无法进入推广目录、无法获得补贴。新标准拟在一年后的2017年7月1日全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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