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预缴增值税将受到哪些处罚?
发布时间: 2023-05-17
纳税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展开全文
- 供应商
- 东莞敏智财税服务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15013686209
- 手机号
- 15013686209
- 经理
- 杨广志
- 所在地
- 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长安长青南路286号1307室、1308室
纳税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