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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上海企业微电影广播许可证办理指南(完整版)

发布时间: 2023-02-18

 代办上海企业微电影广播许可证办理指南(完整版)
微电影广播许可证、微电影广播许可证、微电影广播许可证、微电影广播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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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台对于内容的审核均遵循《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审核通则》,由平台组织审核员进行审核。在影视方面,从去年7月开始实施了“双备案”制度,既影片在上线之前需要通过规划备案和上线备案两步,其中平台自审需要5个工作日,广电审核需要20个工作日。
  而平台要求的《广播电视制作经营许可证》,不仅是短制作需要的,也是拍影视剧离不开的一个证。如何进行办理?我们将申请条件、申请材料、注意事项等流程放在了下文。
  申请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和工作场所;
  (三)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受理机构:
  传媒机构管理司、省级新闻出版
  申请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
  (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领表;
  (四)主要人员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简历;
  2.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三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明等材料。
  (五)办公场地证明;
  (六)企事业单位执照或行政部门的企业名称核准件。
  注:
  在京的单位及其直属机构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报审批;其它机构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向所在地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逐级审核后,报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
  审批机关应在收到齐备的申请材料之日起的二十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对符合本规定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应为申请机构核发《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对不批准的,应向申请机构书面说明不予批准的理由。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由统一印制。有效期为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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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之前上海道与商小编要说一句的是,企业一定要符合申请办理微电影广播许可证的条件!然后才可以到文旅局进行申请办理微电影广播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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