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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人员离职,提成应归谁所有?YC

发布时间: 2010-09-12

 业务人员离职,提成应归谁所有?yc【爱立本助焊剂】        

    自已做业务跟单也快两年了,一直都是想办法把助焊剂、清洗剂卖出去,把服务做到。却从来没有注意过自已的提成。   

    刚看到一贴子,说是一个业务员在一个公司呆了三个月,在这三个月时间里做了一个18000元的单,拥金应该是1800元。而这个业务员在这个公司只呆了三个月,在他离职时他做的客户还没有回款,所以就在离职时没有拿到他应拿的提成。现在事隔四年,提成仍没有拿到,业务员说是公司无赖,而公司说客户的账还没有要回。就这样婆说婆有理,公说公有理。

        作为一个工作多年的业务人员,我是这样看这件事的。

       目前所存在的公司,招的业务人员一般都是底薪+提成。底薪一般都是没有什么变化,而提成则与业绩紧密相连。做业务,不单是要把货卖出去,更重要的是要把钱收回来,才能拿到属于自已的提成。

     于是,很多公司都是规定,提成的核算一般都是在回款的次月发放工资时一起发放。对于离职人员则,提成只算到离职当月回款的提成。其余没有回款的提成则是算到接替工作的人员头上,谁跟回来的货款,算谁的,如果款收不回来,应该承担的风险也是算到接替工作的人头上。

     而有的老板则会业务人员离职后,收回的货款提成仍发放给离职人员。对于这点相信很多做业务的人员都会说这个老板才是好老板。却没有人想到,如果这个款收不回,客户走佬,这个风险需要谁来承担。当然仁慈的老板,风险就得老板自已全部承担。

     因为这个问题一直都是所有业务人员所关心的问题,所以今天看到了,就写在这,大家讨论下。

      如果当事人是您,您希望离职后的提成归谁所有呢?

     如果您是老板,您将怎样决定呢?

     如果您是管理人员,您将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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