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性演出许可相关的延长 政策缓冲期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2-10-12
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于2022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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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公告
为加强网络文化市场管理,规范网络表演秩序,2021年我部印发了《网络表演经纪机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网络表演经纪机构从事演出经纪活动,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同时,明确《办法》实施前已从事网络表演经纪活动的网络表演经纪机构,可在《办法》实施后的18个月缓冲期内取得经营资质,缓冲期内无经营资质不视为违反《办法》相关规定。
鉴于2022年全国多地出现散发疫情,结合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认定考试情况,经研究决定,将《办法》政策缓冲期延长至2024年2月29日。
这是一个号消息,给从事相关行业的企业有一定时间去办理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如有相关办理问题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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