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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柘城县中医院病房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15-10-12

 

拟对柘城县中医院病房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2015年10月8日-2015年10月13日。

电话:0370-7238322      通讯地址:柘城县未来大道汇龙大厦9楼(4762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柘城县中医院病房楼

柘城县城关镇春水路185号

柘城县中医院

宁夏智诚安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5800万元,环保投资172万元。主要建设病房楼13层17025.84㎡、地下建筑面积1774.16㎡、配套设施等。

 

1、施工期

废水:机械设备冲洗水、少量泥浆废水和生活污水收集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洒水,不外排。废气:施工期合理布局,采取合理规划弃土、运输时使用篷布覆盖、设置围挡、定期洒水等措施,出现4级以上风力天气禁止进行土方施工,以缓解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噪声:选择低噪声设备,采取在高噪声设备周围采取屏障、夜间禁止施工、进出车辆限速、禁鸣等措施,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固废:建筑垃圾分类后回收利用,没有价值的废弃物用于场地平整;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2、运营期

废水:院区内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度,对医院内各种特殊废水应单独收集分别采取不同的预处理措施处理后排入医院污水处理系统,医院废水采用一级强化处理+消毒工艺,处理规模为250t/d,处理后的水质必须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1)表2要求,经城市污水管网进入柘城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污水处理站应建成地下式,减轻恶臭气体对周围环境影响。废气:食堂燃气废气采用机械强制通风方式,通过楼顶高架排放;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必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标准要求。固废:医疗废物按规定收贮存,定时交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理;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经消毒处理后封闭外运,按危废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有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置于设备间内,采取减震,隔音、消声、绿化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必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及4a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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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
柘城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
0370-7268166
联系人
张友帅
所在地
柘城县上海路汇龙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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