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拉齐奥大区审议观光车法案,罗马敦促尽快出台
2026年9月29日,意大利拉齐奥大区交通委员会正式启动关于“历史中心区旅游接驳车辆”的法案审议工作。该草案由预算委员会马尔科·贝托奇提出,旨在为大区及地方政府提供规范小型电动观光车(俗称高尔夫球车)的管理工具。
草案依据2015年第193号部际法令,将此类车辆定义为Zui多容纳8名乘客的非常规型电动车辆,用于旅游休闲接驳。行驶路线须为经道路产权单位批准的既定线路。各市政府将在与大区及文物监督部门协商后,负责制定历史中心区的通行规则,包括服务时段、停靠点、区域限制及运营商资质标准。法案还提议建立大区运营商登记册,用于数据监测与统计协调。
贝托奇表示,立法目标是应对高密度旅游区日益增多的此类车辆,构建统一的监管框架,以兼顾旅游业发展、可持续出行、城市风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大区政府副米凯拉·卡利法诺指出,由于国家层面缺乏细化规定(仅存2015年笼统的电动车管理规定),拉齐奥大区正发挥先行作用。她强调需结合大区复杂地形与罗马等城市的特殊情况进行管理,并建议避免将合规审查、交通限制区(ZTL)管控与道路安全责任成本转嫁给地方财政,可考虑设立专项区域资金支持。
出租车与非载客客运(NCC)工会对草案持批评态度,认为条款存在变相合法化竞争的风险。罗马市旅游局局长亚历山德罗·奥诺拉托公开呼吁大区加快立法进程。他指出,目前罗马市中心出现大量单价约4万欧元的观光车无序运营,实际充当非正规出租车与导游角色,若大区不尽快出台法律,市政府将无法有效实施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