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详情

关于增值税专票丢失后如何抵扣的问题

发布时间: 2022-06-20

_ueditor_page_break_tag_

【问题描述】

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和发票联都丢了,让对方复印记账联盖章给我们就可以正常抵扣入账吗?

【回复】

公司可用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和记账凭证。

【政策依据】

《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0 年第 1 号) :

四、纳税人同时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 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

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抵扣联,可凭相应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 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或退税凭证;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 ,可凭相应发票的抵扣联复印件 ,作为记账凭证。


展开全文

供应商
河南省省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手机号
18137898983
主管
靳老师
所在地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郑花路59号21世纪广场4号楼18层1816号
我们的新闻
咨询 在线询价 拨打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