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将灭火器及车载安全包纳入强制监管名单

长春
土耳其将灭火器及车载安全包纳入强制监管名单

土耳其经济与能源部发布公告,正式将灭火器及车载安全包列为受监管商品。根据新规,上述产品上市销售必须附带CE、TSE或国际等效认证。

该部门商业司根据经济与能源部长哈桑·塔乔伊的指示起草了相关法令,并已刊登于土耳其官方公报。法规自9月18日起正式生效。

此次纳入监管的商品包括独立灭火器,以及由警告三角牌、急救包和灭火器组成的车载安全包。依据1977年《商品与服务(监管与检验)法》第3条授权,内阁会议决定对上述产品实施强制性的质量与安全检验。

新规明确了市场准入的合规证书要求。产品需符合产品安全立法,并持有CE标志(表明符合欧盟产品基本要求的合规性)或TSE认证(表明满足土耳其标准协会的质量、安全与一致性标准),或获得其他国际认可的等效证书。

在零售环节,法规同样对商家提出义务要求。零售商必须在销售时向消费者提供必要的产品信息,确保合规的灭火器与车载安全包在终端销售点实现信息透明。

随着该法令生效,灭火器不仅受到价格监管,其产品质量安全与合格评定也全面纳入国家管控体系。经济与能源部长哈桑·塔乔伊表示,政府将在坚持自由市场经济原则的同时,依法果断采取干预措施以保护消费者免受损失。“自由市场经济并不意味着取消检查,我们将依据现有法律采取一切必要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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