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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公司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后还能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发布时间: 2022-05-17

一般纳税人

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

或者连续4个季度

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

可在2020年12月31日前

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相信符合条件的大部分小伙伴已经完成转登记申请当然,还有小伙伴在困惑转登记后是否还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税务君告诉你!

可以!


不信看这里

↓ ↓




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准备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请问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之后,是否还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3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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