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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注册澳大利亚商标的要素

发布时间: 2022-05-02

根据澳大利亚《商标法》第39条规定,含有如下标记不得注册:


(1) 引用文章中或段落中的一部分;


(2) 没有显著性的商标不得获得注册;


(3) 不能区分商品和服务来源的商标不得获得注册;


(4) 违反法律规定或存在恶意不得获得注册;


(5) 存在混淆误认、或欺骗的商标不得获得注册;


(6) 与他人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不得获得注册。


相对理由审查: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会进行在先相同或近似商标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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