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启动对华预应力钢棒反倾销调查
越南工业贸易部于2026年6月26日发布第1504/QD-BCT号决议,正式启动对原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预应力钢棒反倾销调查。此次调查源于越南本地两家钢铁企业——华发预应力钢有限公司与维特那哈预应力钢股份公司联合提交的申诉,指控中国出口的预应力钢棒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大量涌入越南市场,对当地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调查覆盖的产品包括HS编码7227.20.00、7228.20.11、7228.20.19和7229.20.00项下的各类预应力钢棒,主要应用于桥梁、高层建筑及大型基础设施项目。
根据越南《贸易保护法》规定,调查启动后,越方将向相关利益方发送标准化问卷,涵盖出口商、生产商及越南境内同类产品制造商。所有被列名的中国出口企业若未在6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系统TRAV ONLINE(https://online.trav.gov.vn)提交应答材料,将被视为不合作方,其数据可能被直接排除或采用不利推定。此外,若调查初期发现存在严重倾销行为,越方有权在Zui终裁定前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以防止进一步损害国内产业。

本次调查将重点分析三方面内容:一是中国出口企业是否存在低价倾销行为,包括价格对比、成本结构与出口定价策略;二是越南本土预应力钢棒产业是否遭受实质性损害,包括市场份额下降、利润下滑、产能利用率降低等指标;三是倾销行为与损害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越南工业贸易部将在收集信息后组织公开听证会,允许各方提交证据、陈述意见,确保程序透明。所有参与进口、出口、分销或使用的相关企业均须在2026年10月16日前完成利益相关方注册,否则将无法主张权利。
对中国出口企业而言,该事件凸显了东南亚市场贸易合规的复杂性。预应力钢棒作为高强度建筑结构件,广泛用于越南近年来快速推进的高铁、跨海大桥及城市轨道交通项目中。尽管中国企业在价格与交货周期上具备优势,但越南正逐步强化对进口产品的反倾销审查机制,尤其针对来自中国的金属制品。建议中国出口商提前准备完整财务数据、成本核算文件、出口合同及物流记录,以应对可能的实地核查。同时,应关注越南本地认证要求,如符合越南国家标准TCVN 338-2017对预应力钢棒的力学性能与耐久性规定,避免因标准不符导致产品被拒。
从供应链角度看,越南此次调查不仅影响直接出口企业,也波及上游原材料供应商。例如,用于生产预应力钢棒的高碳钢盘条若来自中国,也可能面临连带审查。因此,建议中国厂商在出口时明确标注原料来源,并保留可追溯的采购凭证。对于计划进入越南市场的中国企业,应优先选择已在当地建立销售网络或合作代理的企业,以降低法律风险。此外,越南政府近年推动“制造业本土化”,鼓励使用本地材料,未来不排除对进口钢材设定更高关税或配额限制,企业需提前评估长期市场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