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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月低工资升至2020元,不含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发布时间: 2015-04-03

 上海月低工资升至2020元,不含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上海市政府30日晚间发布,从今年4月1日起,上海将提高多个“民生标准”,其中劳动者月低工资标准将从目前的1820元调整为2020元,小时低工资标准从17元增至18元。这是上海第22次提高低工资标准。

上海市人社部门在解释新的低工资标准时指出,上海月低工资标准不含劳动者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这些应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费,中班、夜班、高温、低温、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等也不作为月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

记者了解到,从4月1日起提高的“民生标准”还有多项。比如,失业保险金,调整后,第1-12个月失业保险金三档标准每档增加190元,分别提高到1255元/月、1310元/月、1360元/月;第13-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第1-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并按照高于本市城镇“低保”标准10元左右确定托底标准。

此外,从4月1日起,2015医保年度职工医保统筹基金高支付限额从36万元提高到39万元,高支付限额以上的部分,仍由地方附加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就业补助、工伤保险标准也相应提高。

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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