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新规:87种农药消毒剂成分需强制披露
越南卫生部近期发布重要通告,针对家用及医用领域的农药与消毒剂实施更严格的化学管理。该通告详细规定了《化学品法》第15条第4款及第31条第2款的具体执行细则,核心在于建立并更新两份关键清单:一份是明确禁止使用的化学品名录,另一份是必须强制披露信息的危险化学品名录。
在禁止使用清单中,共有40种化学物质被全面禁用于家用和医用场景。这些物质包括多种高毒性的有机氯农药,如艾氏剂(CAS: 309-00-2)、狄氏剂(CAS: 60-57-1)、异狄氏剂(CAS: 60-57-1)以及七氯(CAS: 76-44-8)等。此外,清单还涵盖了含有镉、铅等重金属的化合物,以及毒死蜱乙酯(CAS: 2912-88-2)、二嗪农(CAS: 333-41-5)等广为人知的神经毒性杀虫剂。这一举措标志着越南在淘汰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方面迈出了关键一步,旨在从源头切断高危化学品对公众健康的潜在威胁。
与此同时,通告列出了87种必须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危险化学品。这些物质虽然未被完全禁止,但因其潜在风险,生产商和进口商必须向监管部门提交详细的安全数据。清单中包含了乙酸(CAS: 64-19-7)、苯扎氯铵(CAS: 68424-85-1)、氯胺B(CAS: 127-52-6)以及多种拟除虫菊酯类化合物,如顺式氯氰菊酯(CAS: 67375-30-8)和联苯菊酯(CAS: 82657-04-3)。值得注意的是,该清单还纳入了部分商业品牌成分,如Agnique™ MMF,显示出监管对特定配方透明度的高度关注。
越南在化学品监管领域的这一动作,与其近年来推动的“绿色增长”战略及加入国际化学品管理公约的承诺密切相关。作为东南亚重要的制造业基地和消费市场,越南对日用化工产品的安全标准日益提高,这不仅是保护本国居民健康的需要,也是提升出口产品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对于当地企业而言,这意味着必须重新梳理产品配方,确保符合Zui新的合规要求。
通告明确了具体的执行责任与时间表。自2026年5月15日起,该规定正式生效,同时废止了2020年发布的旧版通告。对于新申请注册且含有未列入旧附录的化学品,省级卫生部门需在10日内向卫生部提交书面报告。生产或进口含有附录所列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将依据《化学品法》第69/2025/QH15号及第26/2026/NĐ-CP号法令,承担信息披露的法律责任。
越南此次法规升级体现了东南亚市场对化学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的重视趋势,要求企业从被动合规转向主动透明。对于有意拓展该市场的中国化工及日化企业,需立即启动产品合规性审查,重点关注拟出口产品的成分是否落入禁限用清单,并提前准备完整的信息披露文件,以规避潜在的贸易壁垒和合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