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旺福楼火灾调查揭露泡沫板监管漏洞
在旺福楼火灾调查的公开听证会第二天,主辩律师维克多·道斯提交了关键证据,指出该大楼在翻新期间使用了易燃泡沫板覆盖窗户。这一行为发生在2024年中期,由翻新承包商“尊荣建筑与工程公司”首次提议,旨在防止维护作业造成损坏。然而,居民随后进行的测试显示,这些板材并不具备阻燃性能,zui终被消防部门以“非其管辖范围”为由驳回了相关投诉。
这场造成168人死亡的致命火灾,其快速蔓延的原因被广泛认为与这些易燃泡沫板密切相关。尽管居民和业主委员会多次向消防处(fsd)投诉,称覆盖窗户的泡沫板“风险过高”,但消防处回应称,在建筑窗户上安装聚苯乙烯泡沫板不属于其法定职责,建议居民向屋宇署和劳工处寻求协助。房屋署的独立核查单位(uci)也确认,由于泡沫板被视为临时材料而非正式建筑工程的一部分,目前并无法律法规强制要求其具备阻燃特性。
道斯律师进一步揭露,证据显示承包商在去年10月后订购了新的阻燃泡沫板并安装,但并未移除之前使用的非阻燃旧板,导致安全隐患长期存在。此外,听证会还披露了一个致命细节:火灾发生时,大楼的消防警报系统和喷淋装置因水箱维护而被关闭,且该系统已停运超过半年。承包商“中国恒基发展工程”和“胜利消防工程”在关闭系统前未评估其影响与必要性,引发了关于其是否仅为了利润而忽视安全风险的质疑。
调查还指出,消防部门官员在收到系统关闭通知后,并未对消防水管、消火栓或警报系统进行实地检查,这进一步削弱了大楼的应急能力。随着听证会持续进行,政府代表和居民代表将在下一场会议中作证,核心议题将聚焦于承包商在监管链条中的真实角色,以及为何关键安全系统会在火灾前长期失效。
对于中国建筑业而言,旺福楼案例警示我们,在老旧小区改造和临时施工防护中,必须建立对临时材料(如泡沫板)的强制性防火标准,并明确监管责任主体,避免因部门职责推诿而留下安全盲区,确保“临时”措施不成为“致命”隐患。
- 供应商
- 乌鲁木齐飞达晨光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0991-6092446
- 手机号
- 15299118776
- 联系人
- 付金梁
- 所在地
-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七道湾北路东十巷35号
